【人民时评】
高质量立法回应民生诉求
支振锋
《人民日报》( 2019年08月29日 05 版)
执法是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解决计划,权衡善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对国计民生重要问题的关注和回应
增加禁止高空抛物的划定,掩护“头顶上的宁静”;在职业病防治、社会抢救等方面增加相应划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包管水平;细化个人信息和隐私权掩护,对人格权的看法予以完善……刚刚落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集会,对一批涉及诸多重要民生议题的执法进行修改,彰显了新时代立法的民生导向,引发民众广泛关注。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法为民,法贵便民。执法是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解决计划,权衡善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问题的关注和回应。革新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事情坚持人民主体职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不绝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法体系,在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维护国家宁静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爆发变革,立法事情也正在不绝向民生细微处笼罩。
今天,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但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对法治、公正、正义、宁静等方面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长。这就需要以掩护产权、维护契约、规范市场、公正竞争等为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执法制度;更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配合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治理法,关于修改土地治理法、都会房地产治理法的决定,资源税法,正体现了立法对人民期待的积极回应。
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最体贴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鲜明特征和突出优势。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了新内涵,民生立法就有了新任务。在医疗体制不绝革新完善的配景下,如何在包管人民用药宁静的前提下确保“救命药”的供应,如何更好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医药效劳,成为此次药品治理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增进法草案审议中的热点。而关于近期各地频频爆发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在执法草案审议历程中,也针对视察取证这个最大的难点,特别强调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应实时视察、认真查清责任人,从而让亿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最切身的宁静。
民生立法要以问题为导向,还要以高质量为偏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欠好、管用不管用、能不可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落拭魅这一要求,就要坚持科学计划、立改废并举,完善立法事情机制和程序,扩大民众有序加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执法准确反应经济社会生长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行动用。不绝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华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实时性、系统性,为全面深化革新保驾护航。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职位,就是要以人民期待为第一动力,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切合宪法精神、反应人民意愿、体现民生需求,真正实现高质量立法,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宁静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