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划定,搞形式主义、权要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形式主义、权要主义的特点是“虚”“浮”,不实事求是。阻挡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事情不实,文山会海、外貌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阻挡权要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犷悍、迷恋特权等问题。
搞形式主义、权要主义行为主要有以下体现: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外貌
搞舆论造势、浮在外貌,具体体现为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进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
执纪监督中发明,有的不做难以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可多大影响的事,不做事情汇报或年终总结看上去不漂亮的事。仪式一场接着一场,总结一份接着一份,评奖一个接着一个,最后事情却不了了之。
这反应出有的党员、干部作风飘浮、贪图虚名、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满足于做外貌文章。
(二)纯粹以集会贯彻集会、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事情中不见诸行动
开会发文是转达精神的须要方法,营造浓厚气氛也是须要的,但要避免泛起以集会落实集会、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执纪监督中发明,有的对上级集会精神和文件要求的贯彻落实,仅开会一开了之、发文一发了之,流于形式、虚与应付;有的纯粹强调转达不过夜,但今后便无下文,缺乏实际行动、没有实际效果。
这些党员干部,没有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结合外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问题、狠抓落实上,实质上是贯彻上级精神“挂空挡”走过场。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视察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该内容为此次修订《条例》新增。此类行为主要体现为视察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以致决策脱离实际,没有针对性,成为不接地气的“空中政策”和相互打斗的“本位政策”;在政策执行中不注意听取下层干部群众反应,不了解具体落实情况,搞机械执行。
视察研究是做好事情的基本功。正确的决策离不开深入视察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深入视察研究。党的二十大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动深入视察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拭魅招、求实效。
执纪监督中发明,有的党员、干部搞“蜻蜓点水”式调研,浮光掠影或者人到心不到;有的搞“钦差”式调研,作指示多、虚心求教少;有的搞“嫌贫爱富”式调研,只去事情结果突出的地方,不到情况庞大和矛盾突出的地方等。党员、干部在决策和执行历程中,不深入实际、深入下层、深入群众调研了解情况,就容易盲目依赖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搞拍脑袋决策,或者执行上级决定生搬硬套,简单化、“一刀切”,导致相关事情脱离实际、难以落地生效。
(四)违反精文减会有关划定搞文山会海
该内容为此次修订《条例》新增。此类行为主要体现为没有做到不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不开应景造势、不解决问题的集会。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下层减负的通知》《关于连续解决困扰下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包管的通知》等文件,对坚守精文减会硬杠杠,切实避免文山会海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提出了要求。
从执纪监督情况看,有的地方和单位未严格执行相关划定,开会次数多、文件数量大;有的没有按划定严控集会规模、集会时长以及文件篇幅,动辄开长会、讲长话、发长文;有的违反划定层层开会,层层制发配套文件或者在制发配套文件时简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等。搞文山会海,占用党员、干部大宗时间、精力,增大本钱、消耗资源,给党的事业带来伤害。
(五)在督查检覆按核等事情中搞层层加码、太过留痕,增加下层事情担负
该内容为此次修订《条例》新增。此类行为主要体现为督查检覆按核等过多过频,多头重复要求报质料、填表格,摘“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以及抓事情简单机械、事情太过留痕、任务层层加码。
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下层减负,围绕规范督查检覆按核事情、为下层减负多次印发文件,推动把党员、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执纪监督中发明,有的地方逐级拔高标准、搞不切实际的指标考核,或者层层压缩任务完成时限、掉臂实际强推落实,看似层层传导压力,实则违背纪律、急躁冒进;随意要求下层填表报数、层层报质料,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纪录、事情条记等作为事情是否落实的标准,以微信事情群、政务应用程序上传+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来取代对实际事情评价,看似注重事情程序,实则把“痕迹”当“政绩”。
形式主义、权要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作风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一切事情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欠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权要主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权要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权要主义,坚决纠治党员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