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到户 体制立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是包干到户(又称大包干)。这一责任制形式由皖东凤阳县农民首创,率先兴起于滁县地区。与其他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一样,大包干的爆发、生长,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产品,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革新开放思想唤起并引发了农民的创立精神的结果。
70年代末,位于江淮之间的皖东农村生产停滞、经济困难。从60年代初开始,每到冬春季,全地区总有大批农民扶老携幼、逃荒要饭。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粮食大减产,农村经济岌岌可危,农民愁思百结,干部焦虑万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群众提倡了对旧的农村经济体制的攻击 。所谓“包干到户”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治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凭据双方签订的有关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承包条约,由农户自行安排各项生产运动,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积累和其他提留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证明,“包产到户”是正确的。分到田地后的村民把土地看得极其重要,劳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一改往常“磨洋工”的状态。“以前,村民们比较懒散,‘出工一条龙,干活一窝蜂’。包产到户后,酿成了出工不吝力,一有时间就往田地里跑。”农作物的种类也变得多样化了,水稻、高粱、豌豆...多劳多得,村民们的劲头十足。一年后,小岗村的大丰收,不但证明了18户村民选择的正确性,也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的革新向着正确的偏向不绝前进。“包干到户”进而也随着革新开放的春风,飘向全国各地。到1981年底,全地区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生产队占99.5%。“大包干”已不但仅是简单意义上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代称,而是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汇入了中国革新大潮的历史洪流之中,酿成了今世中国名贵的精神财产。